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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學前一週的星期四,在半小時之內,讓新任教學組長說服接下二年級全學年,也就是一週20堂的英文課,外加另外8節是跨三、五年級的英文。等於我一週要上20+8=28節課。而且當時說法是要我幫忙這一整年。在和比較要好的老師H(實習時的輔導老師,實習後還是很關心我,幫助我很多:D)討論過後,28節真的是太可怕了,也太壓榨人了。於是在星期五,和H通完電話後,去學校找組長A問清楚。A才說,那8節另有老師會來考,屆時應該是會由另位老師來教學。但開學第一週,因為尚未舉行考試,我必須先多代那8堂課。

討論完後,想先拿教材,以便回去備課。但卻發現廠商都尚未將教材送到。於是,我在只有在很多地方寫著詳見學生課本/習作可搭配教學CD/DVD 的備課用書的情況之下,我準備迎接這一學年的開學了。


而後,在教學了一星期後,星期五的傍晚,組長打電話來,要我找出和英文相關的經歷或是證明,例如修過相關學分、參加過社團、考過什麼證照或考試...等。

但,在已經教學一星期過後,再來告知我教評會(我確定A有說出教評會三個字)說我這個教職需要這些相關證明,是否太莫名其妙了些。再者,從一開始到現在,就知道我本科是什麼,不可能有那些東西。況且,後來和H老師詢問她怎麼辦,也發現教評會根本就沒有針對我來講。

如果我資格不符,妳不該聘用我。而且,應該在一開始先詢問我是否有相關資格,再請我幫忙教學,而非先應急請我幫忙後,再要我「生」出那些證明。

況且,為何8節課的教師需要考試,我卻一直沒接收到需要去考試的資訊??

 

週末和H老師通完電話,星期一,H先去幫我詢問,中午和我說明情況後,再陪我一起去找主任問清楚狀況。才知,其實我是短代,在學校聘任到那20節課的老師前,先幫忙代課。而校方一直都有再尋找能夠任教、來考試的教師。但,我一直都沒有接收到這個聽說從第一通電話到最後一通都有告知我的訊息。而會說一年,是因為,組長想要假設我資格符合了就可以去考試,繼續教下去。但在確認以前,並不該說出一年聘這種事情。因為一切都還未定。

總之,溝通和傳達,都是很重要的。以為告訴誰了V.S.已經告訴誰了,是差很多的。

幸虧我有與學校相關訊息都向老師H報告的習慣(笑),所以我和老師都相當確定,我真的沒有接收到訊息。最後,我(預定)代課到下週三,聘任老師以及有沒有人能來考試及任教,是行政方面的問題,不關我的事。而週四開始,我則接手一位請產假老師的音樂課+弦樂團。

 

真是一團混亂的開學,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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